买家“含泪”上当
这种情况该怎么办?
近日,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 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。
小潘实际拿到的鱼香肉丝。图片来源: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
法院审理认为——
小潘通过网络平台在某烧烤店点餐, 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合同。小潘点餐时,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 存在显著差异,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,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,故认定该烧烤店 存在欺诈行为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三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,为五百元。
小潘通过网络平台在某烧烤店点餐, 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合同。小潘点餐时,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 存在显著差异,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,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,故认定该烧烤店 存在欺诈行为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三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,为五百元。
据此,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,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,故认定为 500元。
外卖也有“买家秀”?
“图片仅供参考”是免责的理由吗?
据市场监管半月沙龙消息,有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表示,自己在外卖平台上点了一个披萨,送来的却是个“大饼”, 商家以“图片仅供参考”为由拒绝退款退货。
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,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,首先与商家协商寻求和解。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拨打 12345 热线投诉举报,也可以向消保委组织投诉 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来 源丨人民日报
编 辑丨蒙科宇
校 准丨莫秋阳
审 核丨管明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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